实验实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

2821  2023-03-10 15:43:49

一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优化育人环境。

二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坚守工作岗位,为人师表,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
三、认真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,严格履行岗位职责。

四、严格要求学生按实验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。

五、要做好仪器设备、实验器材的帐、物管理工作,做到日清月结,保持帐、物一致。

六、爱护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,不得随意借用,更不允许私人占用。

七、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和技巧,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,提高维修技术,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实验项目的开出率。

八、积极创造条件,对在校学生和老师开放实验室,支持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,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。

        九、认真学习实验教育理论,刻苦钻研业务技术,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。

学校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
邮编:110167   电话:024-31679767 024-319695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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